登州政府下禁令 不得路上向驾车人士兜售
(瓜拉登嘉楼8日讯)登州政府下令禁止步行小贩趁着驾驶人士在等候红绿灯之际,向车内人兜售商品,即时生效。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登州企业、人力资源、微型工业及小贩事务委员会主席诺古再尼指出,尽管发出有关指令让人感到沉重,但受中央及州政府律法所限却是势在必行。
他说,当局并非刻意阻挠年轻人构思本身的方法寻找生计,但他们在马路上兜售的做法已属违法行为,同时也干扰无意购买的公路使用者。
“事实上我们有特别成立一个理事会讨论这个问题,这是经过深思熟虑后才作出的决定。”
他说,街头兜售的做法,抵触的中央律法有陆路交通法第10条,即不得与身在公路上的交通工具内者,献议或进行交易,而1975年地方政府法令附加法案也提到,不允许在马路上进行买卖活动。
“因此,希望这些街头步行小贩停止进行这种违法的兜售活动。”他今日在一项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州政府有关决定。
他指出,州政府在作出决定前,先后与各执法单位讨论,包括警方、地方政府、陆路交通局、人力资源局和登州企业发展基金局。
同时,他披露,除了士兆县,州内人们在街头和在红绿灯前兜售已成为一种趋势,经营者把食物放在路边,然后向每辆车内的人士兜售,每罐售价10令吉。
他说,这种做法不但干扰驾驶人士,也会影响交通顺畅,警方已接获不少公路使用者投诉,包括通过社交媒体发表不满意见。
他透露,地方政府迄今已发出40张罚款额250令吉的罚单,并突检无牌的罐装食品生产地点,充公了205罐腌制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