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恫言烧邻居屋砸摩哆 男子认罪监24个月
(瓜拉登嘉楼19日讯)向邻居恫言放火烧屋及以锄头砸坏邻居的摩哆,男子被控上庭承认有罪,两项罪名共被判监禁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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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45岁的被告诺阿兹里阿布峇卡,今日在瓜登推事庭向推事阿都沙依承认有罪。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于今年4月8日凌晨5时,在甘榜云当的鲁卜宾寨路,恫言要放火焚烧邻居华哈鲁丁华合(42岁)的住家,抵触刑事法典第506条文(刑事恐吓)。
同时,被告面对的另一项控状,是在上述时间地点破坏事主的摩哆,造成损失1000令吉,抵触刑事法典第427条文。
推事裁决被告面对的每一项控状,各被判处监禁12个月,惩罚将同期执行,刑期从被告被捕的4月10日开始计算。
此案由副检察司李嘉富提控,被告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根据案情,事发时被告是骑摩哆前往事主住家,并在事主住家外焚烧垃圾,事主出言劝告后双方发生误会。
被告不满发飙后拿着一把锄头,砸坏事主的本田Wave型号摩哆,事后还恐吓要放火焚烧事主的住家。
事主较后到贞德灵警局投报,警方于4月10日深夜12时半,在甘榜亚罗巴力一家食店将嫌犯逮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