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劳爆窃手机店 6手机及现款被偷
报导:和观娣,摄影:刘观发
(劳勿4日讯)一名印尼外劳昨日凌晨摸黑潜入一间手机店,偷走6台新旧手机,导致事主蒙受约3800令吉损失,大叹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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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偷窃案昨日凌晨4时许,发生在劳勿新巴力巴刹街一间手机店,事发后,事主丈夫已据情前往劳勿警局报案。

事主李小姐(27岁)今日受访时向中国报记者透露,昨日早上8时,她如常开店营业。不过,打开店门,却看到电脑桌被搜括得凌乱不堪桌下抽屉的锁头也被撬坏,心知不妙,店已入贼。

她说,经过检查,她发现店内共有6台新旧手机,包括4台华为新机及2台SAMSUNG旧机已不翼而飞,损失约3800令吉。
“此外,放在电脑桌抽屉的数十令吉现款也失窃;初步调查,窃贼是从后门潜入店内干案。”

李小姐指出,店内闭路电视有拍到偷窃者的背影及行窃的过程,她丈夫在昨日中午12时,已携带相关资料到劳勿警局报案。
她说,她丈夫也用手机拍下偷窃者的照片,到附近商店及住家询问,希望能寻回失窃的6台新旧手机。结果,被告知偷窃者,就是住在手机店后面的一名印尼外劳,对方获悉事机及行踪败露,已立即逃离新巴力新村。
“我们在新巴力巴刹街开店营业2年多,还是首次被偷窃,因饱受惊吓,已马上更换后门锁头,即日起下班也将贵重手机带回家里,加强防范措施,以策安全。”

劳勿警区主任卡马阿祖拉警监周三受询时证实,警方周二已接到来自新巴力新花园的华裔事主(31岁)投报,指他手机店的6台新旧手机已在周二(3日)凌晨4时30分,被一名戴鸭舌帽的男子潜入店内偷窃。
他说,事主报案时声称,6台新旧手机失窃,共损失3800令吉。
“事主也向警方声称,其手机店由每日上午10时营业至晚上10时。”
卡马阿祖拉指出,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即夜间潜入住屋偷窃,及事主提供的闭路电视录影,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