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关丹推事庭,4(1)(b)条文 非法经营娱乐场所 男子不认罪获保外 2019年10月21日3929239292 (关丹21日讯)一名华裔男子被控非法经营娱乐场所,他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保外,案件订于下月11日过堂。ADVERTISEMENTADVERTISEMENT 被告张洪杰(23岁,译名),被控于上月1日晚上10时10分,在甘布路的一楼经营非法娱乐场所,抵触1993年娱乐法令(彭亨州)第4(1)(b)条文,及可在相同法令第4(2)条文下被判决。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过1万令吉,但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关丹推事庭上求情时说,他目前无业,之前月入1800令吉,希望可以减少保释金。 此案由阿蒂卡副检察司主控,并由推事努鲁纳英承审。 ADVERTISEMENTADVERTISEMENT高兴惊讶愤怒悲伤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