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中总获145会员举手通过 同意理事会处理重新纳回遗失的章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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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9日讯)关丹中华总商会获145名会员以举手方式,一致通过同意理事会向社团注册局,申请重新纳入2项原本附属在第8项条文下的细则,即“理事会选举”及“小组”。
中总今晚在关丹满庆楼,针对章程条文细则无故遗失事项,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获得145名会员准时赴会,向理事会了解遗失原因及举手核准理事会向社团注册局提呈重新纳回遗失章程条文细则。

大会是由会长拿督曾玟祯亲自主持,并获法律顾问拿督杜成顺从旁协助及作出解说。
特大于今晚8时30分开始,经过会长、法律顾问及商业智囊团主任姚德强解说事件的来龙去脉后,于半小时内获得会员通过及宣布散会。

有关条文内容如下:
理事会选举
(a)理事会的任期为二年,其选举必须在选举年的四月三十日以前完成。
(b)在31名理事中,其中28名必须通过选举产生,并以初选和复选二个阶段进行。另外3名理事则将由会长在复选过后立即作出委任。
(i)参加初选的会员必须先提名而后由会员大会中以秘密投票方式选出。如果提名参加初选的会员员不足28名,则所有提名者当作自动中选论:而不足的理事人数得在会员大会中以提名方式和秘密投票选出。
(ii)中选的理事必须在大会结束后的十天内以提名方式和秘密投票复选出理事会中的各职位。
(c)有关选举的筹备及执行工作必须由一个选举委员会负责进行。
(d)选举委员会委员必须由理事会委任。
小组
各组主任必须推选适当的会员(尽量不包括理事)充任各小组组员,惟小组人选需呈上给理事会通过接纳。理事会有权拒绝任何一名组员的委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