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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马鲁县将加强管制中午12时过后禁外出
(淡马鲁28日讯)“除非有足够的理由,否则每日中午12时后不得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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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政府实行行动管制令,淡马鲁县警方将加强管制,明日(29日)起至下月14日(或管制令被撤回),每日可外出的时间为早上7时至中午12时,12时过后禁止市民外出。

淡马鲁警区主任莫哈末尤斯里助理总监受访时说,该局警方明日起会在淡属各地加强执法,包括开设路障进行严厉行动管制。
“需要购买食物或日用品的的市民,请在每早7时至中午12时这段时间外出,中午12时后除了有足够的理由,否则不得外出。”
“加强管制主要是阻止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我将确保淡马鲁市民履行这项限制。”
他说,在2020年传染病控制及防范法令第7条文下,违例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