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人方式管理土地产业处理不好 征天价地税(有视频)
(文冬23日讯)马华彭亨州联委会暨文冬区会主席拿督斯里何启文提醒说,凡采用信托人方式,来管理土地或产业的华团与会馆,必须办理好地税上诉手续,否则可能面对地税暴涨至“天文数字”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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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最近协助人民,办理地税更换用途手续,与土地局官员交流,并觉察到,华团与会馆惯用“把土地与产业,纳入在信托人名下”的方式,如果没有妥善处理,可能会演变成一个重大课题,希望州内华团与会馆关注。
“问题有二:1.社团土地没有注明土地用途,土地税将暴涨;2.土地拥有权,属于个人名字,日后可能产生争议。”
他说,在彭亨州政府调整地税之后,土地拥有者必须办理更换土地用途手续,惟一些拥有土地及产业的华团与会馆,却忽略这方面的手续。

他不久前协助文冬某个“产业信托人已去世”的华团,办理地税上诉手续,土地局只要求该华团现任主席,到土地局填写表格和签名,并提呈华团章程及盖上印章。
他说,土地局原则上允许,现有华团领导人(主席),可负责提呈这类型华团与会馆,更换土地用途手续;至于土地拥有权转换工作,则需先作提出申请才可办理。

他也指出,一些华团,在数十年前购买产业时,是以3位创办人作为产业信托人,久而久之, 当所有信托人去世之后,华团或会馆,也一直都没有把土地与产业拥有权,改回华团的名下。
他指出,撇开土地拥有权,可能在信托人去世后,陷入争议等不确定因素,尤其是采用个人名誉的社团土地,所以,这些社团,有必要尽快执行相关程序,把拥有权转为社团名下。

■土地列多用途将征高税务
何启文也说,一片土地如果同时志明几个用途,将面对更高地税。
他说,有的地主在其名下的土地,志明了多项用途,如住家、商业、工业,这将导致土地局以最高税务的土地用途,来计算税务。
他指出,住家、商业、工业等用途,税务计算法不同,未来如果再有调涨,涨幅也不一样,地主将因此面对更高税额。
他说,最好的方法是土地用途,根据实际用途,只注明单一用途,地主可提呈上诉申请,以最低额估算地税。
他说,地税上诉的截止日期,是5月31日,至今未听闻有延长,未提呈上诉的地主需尽快办理此手续;至于坊间所指的8月31日,是缴付地税日期,并非上诉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