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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女郎索40万赎金 3绑匪判终身监禁
(瓜拉登嘉楼2日讯)3名男子被控于3年前合谋绑架一名女子罪名成立,被判终身监禁及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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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为莫哈末再罗尼山(40岁)、莫哈末凯鲁安华慕沙(42岁)及阿都哈迪阿布峇卡(25岁),莫哈末再罗尼山被判鞭笞7下,另两人各5下。
瓜登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华合在作出裁决时指出,3名被告在法庭上否认有罪,但却无法确切的说明,案发时的不在场证据。
3人被控于2017年1月23日早上7时40分,在甘榜峇当比桑绑架正在骑着摩哆的女事主,并索取40万令吉赎金。
案发时,现年28岁的女事主刚外出用餐完毕,正在返家途中,她受困在一辆国产迈薇轿车内,被载往多个地点,直至次日凌晨1时半,由雇主缴付绑匪索取的40万令吉赎金后脱邦。
莫哈末再罗尼山于2017年4月1日落网,而莫哈末凯鲁安华慕沙及阿都哈迪阿布峇卡则分别于同年3月14日及2018年12月8日被逮捕。
3人在1961年绑架法令第3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的最高刑罚为死刑或终身监禁及鞭刑。
被告的代表律师向法官求情,指3人已悔过并且在拘留期间已得到教训,要求判处终身监禁而非死刑。
此案由副检察司阿末法德利马慕提控,被告代表律师分别为阿末尼山、沙哈鲁丁莫哈末及菲尔道斯莫哈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