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冒充警察勒索外劳 食店助理不认罪 - 中国报 Eastcoast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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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冒充警察勒索外劳 食店助理不认罪

    (关丹4日讯)巫裔食店助理涉嫌冒充警察勒索外劳,今日在推事庭面控4罪时皆不认罪,获准以1万1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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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莫哈末费鲁兹米占(35岁,单亲),来自关丹双溪依萨,分别在关丹第一及第二推事庭面控,由推事纳华哈欣及推事努鲁法拉哈允许保外候审。

    被告率先在第二推事庭面控,首控状指他于7月7日傍晚6时,在关丹市丹绒隆坡一家婴儿用品商店后巷,恐吓孟加拉籍男子交出钱财及华为Y9手机。

    此举抵触刑事法典383(勒索)条文,罪成可判坐牢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

    第2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间及地点,冒充公务员即警察,对孟加拉籍男子进行人身搜查,抵触刑事法典170(冒充公务员)条文。罪成可判坐牢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3控状指被告于7月19日下午4时30分,在关丹达士花园一家手机店意图销毁贼赃,即市值450令吉的华为Y9手机,抵触刑事法典414(脱售贼赃)条文,罪成可面对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推事努鲁法拉哈批准育有一名孩子的被告,以9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本月25日过堂。

    此外,被告在第一事推庭面控,于7月24日凌晨约12时10分,在关丹双溪依萨某住家,私藏深棕色男性钱包即属于孟加拉籍男子的财物,抵触刑事法典411(藏有贼赃)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不少过6个月或最高5年,及罚款。

    被告不认罪后,推事纳华哈欣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案件订于本月17日过堂。

    上述4案的主控官为万阿芝琳副检察司及郭奇恩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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