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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冒牌手表 男子认罪罚8000
(士兆5日讯)在住家商店售卖冒牌手表遭逮捕,男子俯首认罪被罚款8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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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希占慕丁(29岁)今日被控上士兆地庭时,承认有罪并当场被判罚款。
法官阿芝玛耶谷裁定被告罚款8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监禁4个月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7月27日中午12时20分,在甘榜峇里勿刹的希芝拉花园一 间住家商店内,私藏一批共125枚盗用G-Shock标签的冒牌手表作商业售卖用途。
被告在2019年商标法令第102(1)(c)条文下被控,并在同样法令第102(1)(ii)条文下被惩罚,有关条文下的最高刑罚为每件冒牌商品罚款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由登州贸消执法局勿述分局检控官卡马鲁查曼依斯迈提控,被告未委任辩护律师。
勿述贸消执法局日前根据公众提供的线索,在一次突检行动中,成功起获一批总值2500令吉的冒牌手表,并当场逮捕一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