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榴梿非法芭行动在即 土地局率先设立保安亭。
(劳勿12日讯)劳勿榴梿非法芭取缔行动在即,土地局率先设立保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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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距离执法行动尚有12天,惟土地局已开始在双溪吉流一带,通往榴梿非法芭的主要通道旁设立保安亭,以便在24日当天即可投入使用。

本报探悉,来自土地局的官员已连续多日到双溪吉流的榴梿非法芭一带视察,以便敲定设立保安亭的地点。
据了解,目前已设立了保安亭的路段,包括有三号半码头以及双溪查力,相关蓝色的保安亭分别贴上皇家彭亨榴梿公司,以及彭州农业发展公司标志。

另一方面,本报也探悉,代表逾百名榴梿非法芭芭主向法庭申请禁制令的律师团,目前正积极准备各种文件,以期在大限降临之前,能够为非法种植者申请获庭令,以暂缓此次的收芭行动。
行动党都赖区州议员邹宇晖周三受询时说,参与此次司法诉讼的非法芭芭主相当踊跃,毕竟没有人希望看到努力了数十年的心血,就此拱手让人。
他说,该党在这起事故中,共主办了4次与农民对话会,希望凝聚业者的力量,并通过各种管道,阻止这场劳勿榴梿“大浩劫”的发生。
彭亨州政府近日来不断通过各部门发表文告,声称州政府严正看待双溪兰和双溪吉流2个地区的非法种植问题,故此,议决将在本月24日开始执法行动。
根据1965年国家土地法令第425条文,涉嫌占用政府土地者一旦罪名成立,可被罚款50万令吉或不超过5年监禁,抑或是两者兼施,至于占用森林保护地者,则触犯1984年国家森林法令第47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万令吉或不超过3年监禁,抑或是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