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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締招牌無爪夷文商家文冬市會未接通知
(文冬4日讯)文冬市议会主席拿督爱达慕妮拉说,市议会目前仍未接获,州政府将从明年1月1日起,针对“招牌未有爪夷文”的商家,展开执法行动事的正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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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针对有关执法行动的细节,市议会仍在等待正式通知。

不过,她说,在现阶段,市会议会已把“招牌需有爪夷文”,纳入为商家申请执照和更新招牌的条例之一。
她指出,商家在申请执照或招牌前,可向执照组了解详情,以制定符合规格的招牌。

文冬市议会早前已规定,凡现有商家,将在以下的情况下,包括:更换招牌设计、更改字眼、在招牌上作出更动、更换店名等,被要求遵守和执行上述政策。
彭亨州政府于今年7月中正式发函给各地方政府,正式实行路牌与招牌爪夷文政策;政府也给予缓冲期,让商家与广告社适应有关政策。
她较后时也说,对于原有的商业招牌,商家可逐步根据指定的规格在招牌上添加爪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