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食油面粉没标价 杂货商被罚1000
(瓜拉登嘉楼24日讯)杂货商没有为售卖的食油及面粉标价,遭贸消执法局开出罚单,被罚款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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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州贸消执法局派出的3名执法员,昨早10时半在督阿迪斯路一带展开突检行动时,发现该名现年26岁的杂货商抵触1993年价格管制法令(零售商标价)第3(1)条文,直接开出罚单。
同时,执法队于中午12时,在同一地区的另一间商店,识破一名39岁商家使用不符合规格,使用有效期限仅到2019年的电子秤,抵触1972年秤磅及测量法令第14(6)条文,被开出罚款200令吉罚单。
根据该局发出的文告,3名执法员也于昨午1时15分,在甘马挽的吉利地开出罚单给一名现年49岁的商人,原因是未为售卖的鸡蛋标价,抵触1993年价格管制法令(零售商标价)第3(1)条文,罚款额高达1000令吉。
同时,一名来自甘马挽武吉光的商家(34岁),因没有为11桶液化石油气标价,同样被开出罚单。
当局提醒商家务必遵守条例,尤其在管制期间更要确保没有违反任何贸消相关法令。
登州贸消执法局由今年1月1日至4月23日,共接获194宗投诉,并展开1万4747次突检行动,并针对其中213示案件采取法律行动,其中涉及的充公物品价值超过7万6000令吉,罚款高达2万2000令吉,而涉及的罚单罚款则高达2万485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