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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虐待2名女儿 罗厘司机不获保释
(淡马鲁29日讯)罗厘司机被控分别以沸水泼及虐打两名年幼女儿,他认罪后,法庭需等待受害者医药报告出炉后才下判,被告不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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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乐县直凉1名罗厘司机,因涉嫌虐待女儿,今日被控上淡马鲁地庭。他虽向高庭助理主簿官努鲁峇基斯坦承犯错,惟还是不获保释外出候审。
现年36岁的被告被控于本月24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在直凉的住家以沸水泼向其9岁女儿,导致后者身受重伤,进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或鞭笞。

另1项控状则指他在同日,在相同地点虐打另1名8岁女儿,进而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 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最高10年监禁,抑或是两者兼施。
其代表律师玛芝菈随后以被告妻子目前待产,他需要照顾5名孩子为由,希望法庭能够让他保释外出候审,惟相关要求最终被努鲁峇基斯拒绝。
努鲁峇基斯担心被告若保释外出,会恐吓2名受害人,因此,喻令被告所有孩子暂交福利局看管。
由于法庭必须等候2名受害人的医药报告,才能对此案作出判决,故此,努鲁峇基斯把此案展至6月3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