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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青年持刀行劫认罪 各判监6年鞭3下(有视频)

(关丹4日讯)两名巫青被控两项持刀行劫罪,他们认罪后,各被判监禁6年及鞭笞3下。
两名被告莫哈末赛夫丁(20岁)及慕哈末法兹鲁(21岁),被控于2018年9月22日早上6时10分,在关丹敦依斯迈路一广场后面,合伙以巴冷刀行劫两名巫裔女子,劫走她们的一条金项链、两部手机、两枚金戒指、一条金脚链及一个金手镯。
两人也被控于当天早上6时,在士基劳52小巷路旁,合伙以巴冷刀行劫一名印裔女子,劫走她的一条金链。
两名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并可在第397条文下被宣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两人今日被控上关丹地庭,他们的代表律师拉希达指出,两人已知错,并答应不会再犯,希望法庭轻判。
她说,两名被告年级尚轻,希望法庭可以给他们悔改机会。
“莫哈末赛夫丁在母亲的档口帮忙,月入200令吉,而慕哈末法兹鲁是罗厘跟车员,月入800令吉。”
主控官沙鲁依山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在公众利益下,给予合理判决。
此案由端查祖基承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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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被告右2及3)
摄影:何月云




